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刘律师 1142 0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是黑龙江省为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旨在稳定人口规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条例明确规定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优生优育,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等。同时,条例对生育政策、生育登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奖励与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生育政策方面,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均为黑龙江省户籍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例还明确了生育登记的程序和要求,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条例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的权利。同时,条例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处理也作出了规定。

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条例规定,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如,延长产假、提供育儿假、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此外,条例还强调,要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对于规范本省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公民生育权益,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努力,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